济宁学院与本人解除聘用关系,与其他单位建立聘用(劳动)关系,在由新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本人到济宁市医疗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120.224.81.3:28080/hsp/logonDialog_114.jsp)自助打印或手机支付宝查找济宁医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济宁市,自助下载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不需要提供参保凭证情况:新用人单位参保机构在济宁地区范围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