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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3-10-07 作者: 来源: 工资福利科 点击:

一、受理部门

人事处

二、受理依据

1、国发[1978]104号

2、鲁政办发[2006]108号

三、受理条件

1、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

2、个别因病特殊需要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

四、提供资料

1、一寸照片6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独生之女证原件;

4、国家、省、市劳动模范证明;

5、提供建设银行折(卡)(活期)账号复印件2份;

6、提供家庭主要成员,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和退休人关系、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

五、受理程序

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按规定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下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行政楼B313室

电话:31960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