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决定遴选一批高水平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活动中能够遵规守纪、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经济系列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评审等工作,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为办理退休手续。
(五)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个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对照基本条件,结合个人履历、工作情况,填写《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自主申请参加遴选。
(二)单位推荐。
(三)组织遴选。
(四)审核入库。
请申报人提交《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7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B312,电子版发送至jnxy3196038@163.com,联系电话:3196039。
附件:
1.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山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