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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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推荐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关于补充推荐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活动中能够遵规守纪、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从事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领域相关工作,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本地区本领域有较高影响力;

3.具有质量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4.身体健康,有时间精力参加并完成评审等工作,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未办理退休手续;

5.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个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6.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专家职责

1.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积极参与质量专业职称调研、人才发展规划、评价标准完善等工作;

3.做好其他有关职称咨询、业务支持等工作。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个人填写附件《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专家申请表》,所在单位对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条件,结合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完成内部审核及公示工作。

2.2025年5月12日前,请各单位将专家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师资科(B312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nxy3196038@163.com。

 

联系人:杨柳    电话:3196039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