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周五)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纸质版1份)报送人事处(办公楼B304)r。
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考勤纪律,如实报送相关情况,凡有瞒报漏报情况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下载制式表格填报(见附件),全勤单位使用(表1),有未报到人员单位使用(表2)。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