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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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提高高校新入职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促进其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岗位工作,我厅拟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2018年高校新入职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其范围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相同。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导论》等5门必修课程。另开设《科研方法论》、教学名师示范课等选修课程,介绍科研方法、常规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名师风采,给新教师以启迪,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引领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

三、培训形式

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学习: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www.gspxzx.sdnu.edu.cn),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教材。

校本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组织校本培训。

四、培训报名

集中报名。各高校参训人员须于2018年7月9日至13日,通过系统注册并报名。集中报名结束后,由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本校报名人员信息,7月17日24:00前完成审核,并在系统中提交报名人员汇总名单扫描件(加盖部门章)。7月18日24:00前,参训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个别注册。集中报名结束后,高校暑期新进人员需参加培训的,可于9月30日前随时注册报名,学校审核后完成缴费,即可单独参加网上学习。

五、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月30日,届时参训人员可通过系统进入学习平台选取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9月1日—10月10日将开放考试模拟系统,方便参训人员进行复习和模拟考试练习。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岗前培训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采用全省统一闭卷机考方式。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均为50分钟;岗前培训的其他3门必修课程合并为《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形式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满分为100分。岗前培训的选修课程不列入全省机考范围,由学校自行组织检查学习效果。《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费按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收费标准收取,《综合》科目不收取考试费用。

培训结束后,将分别在10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第一次、第二次全省统一考试。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科目可以参加第二次本科目的补考。考试报名后缺考视为放弃一次考试机会。经两次考试后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则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考试。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督学到位,确保培训对象能按要求参加在线学习。要将新入职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情况、学时、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核、新聘教师岗位分配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本校实际,为新教师开发和提供适合教师成长发展的校本培训课程,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以老带新等形式,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校要为每名新教师指定一名专业成长导师,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引领、指导。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导论》5门必修课程和《科研方法论》选修课程,由我省购买、制作网络课程,可直接收看学习。需订购参考教材的,可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协助联系,自行购买。

岗前培训有关事宜请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咨询。联系人:孙永华,联系电话:0531-86180266。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