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济宁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7〕51号),现将2017年度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数额
根据《关于调整济宁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鲁人社字〔2017〕134号),学校在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外,本次岗位竞聘各类各等级岗位拟聘用数额详见下表。
岗位级别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岗位等级 |
合计 |
小计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小计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小计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小 计 |
十一级 |
十二级 |
高校 教师 岗位 |
核定 数额 |
82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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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8 |
255 |
49 |
99 |
107 |
329 |
99 |
131 |
99 |
165 |
|
|
聘用 数额 |
816 |
69 |
|
16 |
53 |
253 |
49 |
99 |
105 |
329 |
99 |
131 |
99 |
165 |
82 |
83 |
教辅 岗位 |
核定 数额 |
118 |
5 |
|
|
5 |
36 |
7 |
14 |
15 |
46 |
14 |
18 |
14 |
31 |
|
|
聘用 数额 |
116 |
4 |
|
|
4 |
35 |
7 |
14 |
14 |
46 |
14 |
18 |
14 |
31 |
11 |
20 |
工勤 技能 岗位 |
岗位 等级 |
合计 |
技术工三级 (高级工) |
技术工四级 (中级工) |
技术工五级 (初级工) |
普通工 |
核定 数额 |
61 |
15 |
24 |
21 |
1 |
聘用 数额 |
46 |
39 |
4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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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教师岗位拟聘用数额含专职辅导员的岗位拟聘用数额。专职辅导员岗位拟聘用数额单列,由学校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研究决定。
根据鲁人社发〔2016〕27号文件,教师系列、教辅系列的中初级岗位可分别合并使用。
特殊情况下,聘用数额可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工作程序
时 间 |
工 作 事 项 |
2017年6月26日 |
发布通知 |
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本次岗位竞聘工作。 |
人事处发布开始实施岗位竞聘的通知。 |
人事处负责对上一聘期进行聘期考核。 |
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加入QQ群326378257 |
2017年6月27日 至7月3日 |
竞岗申报 |
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在本单位(或兼职教学相关单位,或竞聘岗位所属教辅单位)进行申报,并填报《竞聘上岗申报书》(竞聘人员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或《工勤人员竞聘上岗申报书》(工勤人员填报);其中,申请兼职的同时填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
各单位汇总后将《岗位竞聘报名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
2017年7月4日 |
单位推荐 |
推荐测评:各单位对申报竞聘人员进行推荐测评。 |
申请兼职:拟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向拟兼职单位申请兼职;相关单位同意兼职的,在审批表的“推荐意见”栏签章。 |
2017年7月5日 至7月10日 |
提交材料 |
个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表格、证件及成果材料等。 |
2017年7月11日 至7月13日 |
资格复审 |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网上公示复审结果。 |
兼职审批:人事处汇总兼职申请情况;学校研究确定兼职人员名单;拟批准兼职人员名单公示。 |
2017年7月14日 |
专家推荐 |
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按申报人的从事专业分为文科、理科、工科、辅导员、教辅共五个学科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聘用推荐意见。 |
2017年7月15日 |
学校评审 |
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
2017年8月上旬 |
学校聘用 |
岗位聘用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后学校行文公布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岗位变动、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工资待遇,相关材料入档。 |
三、聘期考核
人事处负责对上一聘期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按申报条件竞聘高等级岗位或原聘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竞聘高等级岗位。
四、报送材料
按申报人所竞聘的岗位分为“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和“工勤岗位”共3批次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时间
正高级岗位:7月5日。
副高级岗位:7月6日至7日。
中初级岗位、工勤岗位:7月10日。
(二)报送材料清单
(1)书面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申报表》或《工勤人员竞聘上岗申报书》(暂交1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2份、申请兼职的填报),各类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最高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成单页单面),教师资格证(或相关系列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电子版材料:《竞聘上岗申报表》审核、修改、无误后发送至岗位竞聘专用邮箱(jnxygwjp@163.com)。
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无误后当场退回,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其他说明
1.计算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新进人员来校时间不足申报条件“基本资格”要求年限者,其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等按实际来校工作年限要求。
3.凡是取得任职资格以来的成果,本次竞聘可作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予以填报。
4.本次岗位竞聘仅集中申报一次。申报高等级岗位落聘者,继续参加低等级(或低级别)岗位的竞聘。
5.为便于沟通和联系,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岗位聘用工作联系人,并加入QQ群“济宁学院人事处”(群号:326378257)。竞聘工作咨询电话:3196046。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