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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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7年度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济宁学院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济院政字〔2017〕51号),现将2017年度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数额

根据《关于调整济宁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鲁人社字〔2017〕134号),学校在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外,本次岗位竞聘各类各等级岗位拟聘用数额详见下表。

岗位级别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岗位等级

合计

小计

二级

三级

四级

小计

五级

六级

七级

小计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高校

教师

岗位

核定

数额

823

74


16

58

255

49

99

107

329

99

131

99

165



聘用

数额

816

69


16

53

253

49

99

105

329

99

131

99

165

82

83

教辅

岗位

核定

数额

118

5



5

36

7

14

15

46

14

18

14

31



聘用

数额

116

4



4

35

7

14

14

46

14

18

14

31

11

20

工勤

技能

岗位

岗位

等级

合计

技术工三级

(高级工)

技术工四级

(中级工)

技术工五级

(初级工)

普通工

核定

数额

61

15

24

21

1

聘用

数额

46

39

4

2

1




















上表中教师岗位拟聘用数额含专职辅导员的岗位拟聘用数额。专职辅导员岗位拟聘用数额单列,由学校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研究决定。

根据鲁人社发〔2016〕27号文件,教师系列、教辅系列的中初级岗位可分别合并使用。

特殊情况下,聘用数额可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工作程序

时 间

工 作 事 项

2017年6月26日

发布通知

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本次岗位竞聘工作。

人事处发布开始实施岗位竞聘的通知。

人事处负责对上一聘期进行聘期考核。

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加入QQ群326378257

2017年6月27日

至7月3日

 竞岗申报

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在本单位(或兼职教学相关单位,或竞聘岗位所属教辅单位)进行申报,并填报《竞聘上岗申报书》(竞聘人员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或《工勤人员竞聘上岗申报书》(工勤人员填报);其中,申请兼职的同时填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各单位汇总后将《岗位竞聘报名汇总表》报送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

单位推荐

推荐测评:各单位对申报竞聘人员进行推荐测评。

申请兼职:拟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向拟兼职单位申请兼职;相关单位同意兼职的,在审批表的“推荐意见”栏签章。

2017年7月5日

至7月10日

 提交材料

个人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表格、证件及成果材料等。

2017年7月11日

至7月13日

 资格复审

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网上公示复审结果。

兼职审批:人事处汇总兼职申请情况;学校研究确定兼职人员名单;拟批准兼职人员名单公示。

2017年7月14日

 专家推荐

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按申报人的从事专业分为文科、理科、工科、辅导员、教辅共五个学科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聘用推荐意见。

2017年7月15日

 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2017年8月上旬

 学校聘用

岗位聘用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后学校行文公布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岗位变动、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工资待遇,相关材料入档。

三、聘期考核

人事处负责对上一聘期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按申报条件竞聘高等级岗位或原聘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竞聘高等级岗位。

四、报送材料

按申报人所竞聘的岗位分为“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和“工勤岗位”共3批次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时间

正高级岗位:7月5日。

副高级岗位:7月6日至7日。

中初级岗位、工勤岗位:7月10日。

(二)报送材料清单

(1)书面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申报表》或《工勤人员竞聘上岗申报书》(暂交1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2份、申请兼职的填报),各类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最高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成单页单面),教师资格证(或相关系列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电子版材料:《竞聘上岗申报表》审核、修改、无误后发送至岗位竞聘专用邮箱(jnxygwjp@163.com)。

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无误后当场退回,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其他说明

1.计算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期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新进人员来校时间不足申报条件“基本资格”要求年限者,其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等按实际来校工作年限要求。

3.凡是取得任职资格以来的成果,本次竞聘可作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予以填报。

4.本次岗位竞聘仅集中申报一次。申报高等级岗位落聘者,继续参加低等级(或低级别)岗位的竞聘。

5.为便于沟通和联系,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岗位聘用工作联系人,并加入QQ群“济宁学院人事处”(群号:326378257)。竞聘工作咨询电话:3196046。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