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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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

发布日期:2017-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第三期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培养方案(2016-2018年)》、《山东省第二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方案(2016-2018年)》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为提高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教育专家的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决定遴选相关领域专家,建立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人选指导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声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能够对宏观教育发展方向提供客观公正、较高水平的判断和评价,具有为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提供教育咨询与研究指导的意愿。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能参与并胜任指导工作。

(五)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导任务。

具有指导基础教育教师、学校发展的丰富经验,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学名师优先推荐。

二、遴选范围

省内高校从事基础教育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研究领域主要包括:教育发展战略、课程与教学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学校发展与改进、教师发展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育测量与评价等。

三、遴选程序

(一)符合遴选标准及要求的人员提出申请,将《指导专家推荐表》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报送人事处,然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

(二)省教育厅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山东省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专家库成员。入库的指导专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对象。

指导专家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指导专家须根据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指导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工程人选个人成长规划、研修课题论证、学习过程督导、阶段考核评估、成果发表出版等活动。

四、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6月5日(周一)上午9点前,将《山东省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指导专家推荐表》(附件1,打印一式2份)、《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指导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打印1份)报送人事处B3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3196038@163.com。

                                                                              

                                                  人事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