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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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作者: 来源: 暂无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省财政每人资助8万元(半年4万元)。访学时间为一年(或半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 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 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外语水平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 号)的要求:

(1)所取得的外语证书或专业语种原则上与访学目的国官方语言一致;

(2)外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合格标准为:英语(PETS5);日语(NNS);俄语(ТЛРЯ);德语(NTD);法语(TNF)。

 ②获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证书。

 ③参加雅思、托福或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④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三)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的、5 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推荐参加“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三、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选的程序。请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学校评选的申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请推荐单位于3月30日下午4点前将书面推荐人选名单(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B312室,并通知被推荐人选于3月30日下午4点前报送一份书面《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下载),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nxy3196038@163.com)。

 

                                                     人事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