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2月15日(星期三)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开学返校情况(纸质版1份)送交人事处(行政楼B304室)。
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考勤纪律,如实报送相关情况,凡有瞒报漏报情况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下载制式表格填报(见附件),全勤单位使用(表1),有未报到人员单位使用(表2)。
联系人:王淑芳 3196316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