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
学校占地1721亩,校舍建筑面积6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设有19个教学单位,55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精准培育单位。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实施“校地校企人才共引共享计划”“青年博士化工程”“卓越人才支持计划”“东山学者”人才工程等,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人才活力不断激发,人才效应日益彰显。
学校坚持科研强校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凝练学科优势,突出科研特色。大力加强学科平台建设,建有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23个,济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市厅级平台16个,组建了新能源研究院、靶向药物研究院、光电功能材料研究院等校内研究机构40个。有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社科普及教育基地3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持“学生为本、教师为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径,大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着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先后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合格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省绿化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6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70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5.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s://rs.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该表重新命名(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如:教师岗位**+某某+**博士+**专业),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岗位的电子邮箱,同时抄送至rsc@jnxy.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济宁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粘贴电子照片后A4纸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5)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下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济宁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3.证明模板
济宁学院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