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A221会议室召开《济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办法》汇报专题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仲红波,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清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校长尹春光、赵明,副校长刘国栋,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尹春光主持。
教务、科研、人事等部门分别汇报本轮修订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在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教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学工处汇报了辅导员岗位评聘条件及绩点认定办法。与会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次职称评审文件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逐一发言。
仲红波指出,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解读。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修订文件的解读工作,确保文件精神准确传达;二是要发挥“指挥棒”作用,服务发展大局。要充分认识到职称评审对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办学水平的引领作用,引导教师积极进取、奋勇争先;三是要树立全局观念,着眼长远发展。要引导教职工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看问题,真正提出高质量、高标准建议意见。
王清明强调,本次文件修订从学校发展实际出发、经过反复讨论论证,旨在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遴选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