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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转入)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人员范围:

1.新入职济宁学院;

2.在济宁地区外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居民养老保险);

3.济宁学院已经发放工资。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人员,均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转入)手续。

二、办理方法

本人带身份证,到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联系电话:2937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