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济院政字〔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双师素质教师”、“双师能力教师”两类。
二、认定对象: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且聘用在教师岗位人员,已认定人员无需重复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附件1),并提交符合认定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初审;
(三)人事处(人才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四、相关要求:
(一)认定申报材料。《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附件1)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附《认定表》电子文档。
(二)认定汇总表。各二级单位将初审结果形成《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三)请各单位于6月20日17:00前将认定申报材料、认定汇总表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B3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3196038@163.com,联系电话:3196039。
附件:
1.《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
2.《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3.《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022〕45号)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