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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济院政字〔2022〕45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双师素质教师”、“双师能力教师”两类。

二、认定对象: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双师能力教师”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认定条件:详见上述文件中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二级学院组织审核认定;

(三)人事处(人才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审。

五、材料提交:请于9月18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B3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3196038@163.com,联系电话:3196039。

1.《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一式两份)

2.《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一式一份)

3.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总结(一式一份,模版见附件3)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依据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双师型教师数量达到40%以上的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等认定资料的整理存档,为今后常态化认定工作打下基础。

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激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有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应用型大学的转型发展。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3年9月5日

 

附件:1.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

2.济宁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3.“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总结(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