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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首轮聘期期满考核与第二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济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期满考核实施方案》(济院政发〔2022〕48号)《济宁学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济院政发〔2022〕49号),现将首轮聘期期满考核与第二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首轮聘期期满考核

1.考核范围:2017年参加首次全员竞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含岗位变动人员)的在职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参加考核。相关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从工作群下载。

2.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工 作 事 项

责任人

202212月18

至19

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聘用书签订的岗位职责(聘期任务)要求进行聘期总结,在聘期考核系统中填报相关成果、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所有考核对象均须填写《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一)。

考核对象

202212月20

至22日

各单位(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部门)考核对象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后,将考核对象的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及初步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202212月23日


对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将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交人事处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

202212月24日

至25日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在各单位考核意见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组负责审核各单位考核意见,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工作组

(二)第二轮全员岗位聘用

1.管理岗位人员按照《济宁学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济院政发〔2022〕4号)实施聘用,签订管理岗位聘用书。

2.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考核合格、申请直接续聘的,按原岗位签订岗位聘用书。

3.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考核合格且该聘期内岗位有变动的,继续执行现聘岗位聘用书及其职责。

4.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个人填报《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执行考核结果。

5.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考核合格申请晋聘或转系列竞聘的,按下表日程安排参加竞聘。竞聘工作结束后,成功晋聘(转聘)的,按新聘岗位签订岗位聘用书;未成功晋聘(转聘)的续聘原岗位,其中首轮聘期内岗位有变动的,继续执行未到期的现聘岗位聘用书及其职责。

6.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非首轮聘期考核范围人员、符合竞聘申报条件的,按下表日程安排参加竞聘。

 

工 作 事 项

责任人

202212 22日至23日

竞岗申报

系统填报

竞聘人员根据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在本单位或兼职教学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登录岗位聘用评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属于兼职情况的需另外填报纸质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附件二)交所在单位或兼职单位。其中,申报教师系列、思政系列、辅导员系列的副教授及以上岗位、教辅系列各等级岗位人员还须填报电子版《岗位竞聘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三)并交所在二级单位或兼职所属二级单位

竞聘人员

202212 24日

所在单位考核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成立考核组,审查考核竞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资格,24日形成考核意见、确定具备申报资格人员名单,并汇总上述兼职人员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交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办理审批手续。对通过考核、符合申报资格人员的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4日-26日。

二级学院(部门)考核组

202212 27日(上午)

学科评议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成立学科评议组,根据资格考核通过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学术技术水平、能力进行专业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学科评议组

2022年12月 27日(下午)

单位评审推荐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小组),根据学科评议组意见,通过查看竞聘材料等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教授、教辅岗位竞聘人员,在分配的数额内推荐副教授竞聘人员,评审讲师及助教竞聘人员。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7日-29日;将申报教师及辅导员系列的副教授及以上岗位、教辅系列各等级岗位通过评审、获得推荐资格人员的电子版《岗位竞聘人员情况一览表》审核无误且与评审系统内填报内容一致发送至人事处岗位竞聘邮箱(jnxygwjp@163.com)。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级单位(部门)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小组)

2022年12月 30日至31日

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复审,将相应岗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及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

学校考核组

20231 3日

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聘用委员会,通过查阅材料等方式,结合各学科评议组意见,对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聘委会

2023年1月3日至9日

结果公示

拟聘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予以聘用。

学校聘委会

二、系统填报

参加聘期考核人员需登录“聘期考核系统”、参加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人员(教授二级岗位竞聘人员除外)需登录“岗位竞聘评审系统”,根据相应的要求网上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及上传各类成果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系统填报相关说明详见附件四。制作PDF格式扫描件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五。

在上述日程安排规定期限内,教职工以用户名(教职工工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登录系统。2021年参加竞聘时填报的数据已经同步在系统中,无需重复录入。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报人员按时在系统内完成填报。

三、纪律要求

教职工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填报不实、提交虚假证件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竞聘高等级岗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高等级岗位的竞聘。

四、其他说明

(一)教授二级岗位相关评聘要求详见附件六。

(二)院聘教授四级岗位相关评聘要求详见附件七。

(三)为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和引领作用,集聚优势资源,切实加强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为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质量,全面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大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将在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中向重点建设学科及在学科、专业、课程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适度倾斜。

(四)聘期考核、岗位竞聘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详见《济宁学院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首轮聘期期满考核实施方案》(济院政发2022〕48号)、《济宁学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济院政发2022〕49)。

(五)各单位、各部门应选定若干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聘期考核系统、岗位竞聘评审系统的信息审核工作,将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名单发送至电子邮箱jnxygwjp@163.com,并通知其实名加入QQ群“2022年济宁学院聘期考核”,群号:695987013

(六)为方便联系请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加入QQ群“2022年济宁学院岗位竞聘”,群号:706014330(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

   

(七)第二轮全员岗位聘用结果统一发文公布。

(八)岗位聘用书的签订事宜(含续聘、晋聘、转聘、试聘等)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196039

电子邮箱:jnxygwjp@163.com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2年12月17


附件:

一、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三、岗位竞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四、聘期考核系统、岗位竞聘评审系统填报相关说明

(岗位竞聘评审系统填报相关说明待优化完善后另行通知)

五、个人成果制作PDF文件操作说明

六、济宁学院教授二级岗位人选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七、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聘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及聘期任务

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九、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